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材料、设备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澄清公告

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材料、设备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澄清公告

来源: 本站 发布日期:2025-02-11 浏览次数:

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材料、设备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已于2025年1月20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第3次澄清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材料、设备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项目编号: YXGYJT202501005

3、公告日期:2025年1月20日

4、第三次更正公告日期:2025年2月11日

5、公告媒体: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二、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本地化服务与信用考核一项中,做如下修改:

以供应商企业注册地财政局对社会代理机构考核情况(按最新发布的为准),排名1-5的10分,排名6-10的得7分,排名11-20的得4分,其他不得分。

现修改为:以供应商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服务所在地财政局对社会代理机构考核情况(按最新发布的为准),排名1-5的10分,排名6-10的得7分,排名11-20的得4分,其他不得分。

2、本项目开标时间延后至2025年2月18日 14:00,请意向投标单位自今日起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原保证金账户如已汇款,亦视为有效

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仟元人民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

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

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交纳

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只限于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宜兴支行

账号

51610188000273393

注: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否则作废标处理,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为涉密账户,账号随机,请投标单位仔细核对账号后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无息退

3、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此更正公告,如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更正等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澄清联系事项:

采购人: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黄女士

联系电话:0510-80718867   0510-80718885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528号

邮政编码:214200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澄清公告第三次(1).docx